索 引 号 640324001/2024-00054 发文时间 2024-04-08
发布机构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印发《关于构建同心县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关于构建同心县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区(市)属驻同各单位:

关于构建同心县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县委20248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同心县委员会办公室      

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8日            



关于构建同心县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措施》(国办函〔202392号)《关于转发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实施方案通知》(宁政办函〔20244号),切实发挥服务业对优化结构、引领消费、扩大就业、增强经济韧性的支撑作用,助力我县现代化服务业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立足产业基础,把握变革方向,重点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三大支柱服务业,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三大新兴服务业,培育发展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房地产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四大品质服务业,构建多种特色服务业协同发展的“334”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同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服务业优质高效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业增加值实现75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服务业品质化升级

1.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服务业主辅分离工程、加快推进个转企工程、大型企业培育工程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提升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大个体)规模及数量。(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科技局)

2.强化服务业项目建设围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贸流通、健康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领域,谋划建设一批投资量大、影响力大、支撑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责任单位:发改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3.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服务保障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等方面的人才需求。2025年,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体系。(责任单位:人社局)

(二)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

1.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通过开展科技服务建设提升行动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推进企业研究院与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引进和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科技局工业园区、工信商务局)

(三)全面增强服务业融合化质效

1.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强化乡镇商业体系建设打造以商贸特色街、商贸综合体、覆盖周边乡村的物流配送网为基础的现代商贸特色镇,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乡镇开展连锁网点建设,补齐县域生活服务业短板(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市监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2.开展传统消费提升工程促进县域内餐饮住宿、批发零售加快回补,培育一批连锁化、大众化餐饮企业,开发功能、营养、保健等适销对路的舌尖美食深层次做靓同心好茶饭”“同心好吃头等消费品牌(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市监局、交通运输局)

3.实施消费平台升级工程、夜间消费升级工程和文旅餐饮融合行动,通过举办购物节、电商节、美食节等各类促活动,建设一批新型消费商圈和夜间经济集聚区增加有效供给,提振市场人气打造时尚消费新高地。(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市监局文旅局、住建局

4.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物流市场构建三级配送网络体系,推动电商与快递融合发展,形成服务同心及周边地区的煤炭、服装纺织、新材料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邮政公司)

5.加大金融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加快金融开放步伐,积极引进更多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信托、风险投资机构和保险公司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责任单位:财政局、市监局、科技局、工信商务局、人民银行同心支行)

6.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培育品牌企业,提升房地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稳步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提升商业地产规划建设档次,大力推进生态节能住宅建设,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规范房地产交易、中介服务,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引进社会企业参与物业管理,健全物业管理进退机制,以正常竞争促进服务管理。(责任单位:住建局豫海镇

7.开展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家政服务等专业人员培训中介服务优化四大行动通过探索建立家庭服务云平台,配套终端使用APP和小程序,大力发展基本服务和特需服务等,加快发展营利性服务业(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发改局、民政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市监局)

8.稳定非营利性服务业基石。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行动。加大在职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护实施数字云平台建设工程立足智能化改造、产学研转化等领域建设一批工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教育局、文旅局、工信商务局、网信办发改局

9.推进文化旅游业绿色发展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培育打造红色同心·千年古城城市品牌形象,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完善旅游服务功能,规范经营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以保护现有资源为基础,以依托独特资源为契机,谋划同心古城墙文化展示项目,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化、品牌化、差异化发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责任单位:文旅局、工信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四)教育系统服务提质升级

1.深化基础教育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做大优质教育资源蛋糕,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优质教育资源总体不足与人民群众期望上好学的矛盾。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升幼儿园服务质量,综合施策补齐服务短板。(责任单位:教育局)

三、强化政策扶持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对服务业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预算150万元设立县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重点企业给予扶持。

(一)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发展

1.纳限入规服务业企业。积极支持和鼓励服务业企业入规纳限,对首次入规纳限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服务业引导资金奖励10万元。

2商贸流通业。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做大做强做优,纳入限上或规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0%给予4万元奖励,增加20%给予3万元奖励,增加10%给予2万元奖励。对年度零售额超500万元并实现纳限入统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集中收银系统0.5万元奖补支持。鼓励引进家用品牌汽车4S落户我县,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文旅局、统计局

3现代物流业。凡在同心县境内新办的铁路、公路物流项目,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正式运营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万元的,除积极协调申报享受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服务业引导资金外,按照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连续奖补3年。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统计局

4文化旅游业。文化旅游企业入规后,年营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和500万元,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2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运营管理单位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农家乐,分别给予获评企业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国家级文创产品或旅游产品大赛或评选并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或同等奖项)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参加自治区并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或同等奖项)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千元奖励;获得产品成果转化投入生产、销售并获得市场认可的,给予研发设计单位或个人5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文旅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

5金融服务业。县城及金融机构年度存储余额每增长1%给予2万元奖励,贷款余额每增长1%给予5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商务局

6商务服务业。通过县人民政府参加区、市统一组织的各类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农产品展销活动的企业,参展费用由工信商务局协助申请自治区商务厅补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给予一次补助;凡参加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国内各类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企业县外每家给予1万元县内每家给予5000元参展摊位费、交通费补助;鼓励县内企业、同心籍个人在一、二、三线城市开办同心县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经验收通过后,面积达到100平米以上,经营满一年一次性分别补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装修装饰和铺货费。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7健康养老产业。支持社会资本出资与医疗、养老机构联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中自建用房并投入使用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8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对用房自建或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并投入使用的护理型床位,分别再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或3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

牵头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卫健局、财政局

(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企业做大做强

8开展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建设和认定工作。创建并经认定的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除享受自治区政策外,创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人民政府通过一事一议解决。对集聚区内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优先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9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鼓励大企业集团将研发中心、市场开拓团队、总部办公迁入同心县,并在我县注册的,在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同时,再给予企业当年在我县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70%的奖励。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工业园区、财政局、税务局

10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凡实现主辅分离的工业企业,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以上,且通过与规上服务业企业签订一年期(含)以上服务外包合同,截至申报日合同执行期满一年并已形成实际支付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当年一次性给予补助工作经费20万元,纳限入统后,次年产生的交易税、印花税等税费予以奖补

牵头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工业园区、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市监局、统计局

11服务业企业入规增效入规纳限三年内被认定为区、市级龙头服务业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补资金;对新增外贸企业,当年实现本地产品出口额1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补10万元;对现有外贸企业,年实现本地产品出口额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当年一次性给予奖补5万元。

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工业园区、财政局、统计局

(三)促进品牌化和标准化建设

12品牌创建。凡年度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荣获国家质量奖,一次性奖励10万元;荣获自治区质量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荣获自治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企业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度被认定为宁夏著名商标、宁夏名牌产品的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

13标准化建设。对评为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商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同心县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做好定期跟踪监测和督导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汇报统筹用好中央资金、自治区预算资金等,积极吸引社会投资,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共同支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探索实行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等多种融资方式,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

(二)强化项目带动。实施服务业品质提升、数字赋能、融合发展、绿色发展、扩大开放五大行动和服务消费引领、就业创业促进、科技创新突破、人才引领驱动、经营主体培育、平台载体支撑、区域协同集聚、配套设施提升八大工程。每年组织实施服务业项目100个左右,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项目化滚动推进,增强项目对服务业新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

(三)健全监测监管。逐步完善六优产业、生产性、生活性、高技术服务业统计和商务活动指数监测。依托各类大数据资源,建立对接交流、会商分析、联合推动、入库落实、行业发展建议等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业运行监测、分析研判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强化综合协同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施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服务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推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促进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已明确具体时限的,以具体时限为准没有明确具体时限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231

所有数据来源以统计直报系统数据为准。

享受自治区级奖补政策的,不再享受县级奖补政策。

如各行业出台奖补政策,以行业奖补政策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同心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局)所有。


附件

1.同心县服务业发展目标主要指标

2.同心县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3.“四上企业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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