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开展好同心县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同心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同心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同心县医疗保障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
2、局领导成员及分工
3、医保相关信息动态
4、医保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
5、医保规范性文件
6、行政执法信息
7、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8、财务预决算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xin.gov.cn/);
2、政务新媒体:同心医保微信公众号;
3、电子屏、信息公开栏;
4、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同心县医疗保障局相关信息。
(一)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同心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单位填写《同心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获取相关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同心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递送同心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管理岗,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并选择本机关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问题。
(二)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交的《同心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通过相应的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本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单位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工作机构
同心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心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管理岗
办公地址: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953—8721720
传真号码:0953-8721720
电子邮箱:txybj2019@163.com
政务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同心医保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邮政编码:751300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或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
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0953—872172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