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并获取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单位编制了《同心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关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领导工作分工等;
2.卫生健康行业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
3.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情况;
7.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8.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电子信息屏、公示栏等平台和载体予以公开。同时,公众也可以在同心县档案馆、同心县图书馆、同心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点获取。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板块下载电子版本。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4.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以上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均应规范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必要时,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用于核实,申请人应当提供。
(二)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是同心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13号卫健局三楼305
邮政编码:751300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953-8022920
传真:0953-8719681
电子邮箱:txwsj920@163.com
政务新媒体:健康同心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或同心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投诉、举报。本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953-8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