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编制了《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办公室。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2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30-18:30
冬季 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953—8026031
邮政编码:751300
二、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办公室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领导及其分工;
2.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3.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行政文件;
4.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财务预算、决算信息;
5.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6.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8.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xin.gov.cn)、政务新媒体以及政府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报刊、公示栏等平台和载体予以公开。同时,也可在同心县档案馆、同心县图书馆、同心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点获取。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心门户网站(http://www.tongxin.gov.cn)点击“我要申请”,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同心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tongxin.gov.cn),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寄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到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 申请处理
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同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人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目前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者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本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953-802603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