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同心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同心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二、政府信息内容分类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职责;
●规划计划;
●统计信息;
●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
●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情况;
●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理和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人事任免;
●业务工作;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同心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政府网站相应栏目查找所需信息。同时,还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需要采取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3、公开时限
同心县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同心县教育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局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同心县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3-8022001/8038506
传真号码:0953-8022001
电子邮箱:txjwtgz@163.com
政务新媒体:同心教育(微信搜索)
通信地址:同心县文化北街086号
邮政编码:751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2、受理程序
一是提出申请
向同心县教育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是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邮件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同心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txjwtgz@163.com。
4.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并选择本机关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三是申请登记
同心县教育局收到申请后,内容完整的申请及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是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⑤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⑦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⑧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是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同心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953-8022001 803850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