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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王团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王团镇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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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同心县王团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市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建设“阳光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同心县王团镇”、微博“王团镇政务”等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16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5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7条,乡镇动态3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工作信息356条(其中,工作信息86条,转发各类宣传学习内容270条),微博平台发布各类宣传学习信息820条,镇政府线下公示栏公示公告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切实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及时备案,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核签发制度,加强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遮挡发布,杜绝出现错链、断链、暗链和内容混杂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突出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重点领域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权威性、及时性。二是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高地”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通告,定期公开涉及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将群众在公众号后台反映的问题及时推送至分管领导处加以解决,形成灵活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三是充分发挥传统线下媒介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发源地”作用。在镇政府办公楼、民生服务中心、各村村部明显处设立固定的政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张贴政务、村务公开信息,更好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引导群众反映民意、参政议政,发挥监督作用。

(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和监督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刚性约束作用。鼓励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3年,我镇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对标上级要求、文件规定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仍存在信息归类不够详细准确,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规范,信息公开范围还需扩大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发布分类精准、及时有效、内容规范。二是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断查漏补缺,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相关业务办公室(中心)的对接沟通,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三农政策、惠农补贴、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知晓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民主意识,自觉地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来,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进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情民意反馈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同心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将涉及我镇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如下。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妥善对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年度预决算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个人及家庭临时救助发放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公布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时,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二是政策发布推送方面。今年来,我镇及时将各级发布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和信息及时转发至各行政村,并强化宣传解读,确保各村及群众能够及时掌握政策信息。三是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方面。做好办公电话和电子邮箱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要求,做到电话有人接听、邮件有人答复,确保政民互动渠道畅通。四是夯实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基石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填写《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并存档,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增强保密意识。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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