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发表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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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向社会发布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区市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全力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职能,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工作信息27条、行政许可结果1条、行政处罚结果6条、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9条、法治政府11条、专项规划1条。全年收到“12345”便民服务热线渠道网民咨询投诉、建言献策等信件48条,对于公众的来信诉求,我局及时予以回复解决,信件办结率达到100%,无逾期信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我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精准无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信息公开坚决要求“零失误”。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强化信息发布更新,严格信息发布时限,事关民生的重要资金信息、公告等均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四)推进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心文旅、线下政务公开栏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我局明确责任到人,并定期组织专门力量对负责栏目进行自查整改,确保栏目内容和更新频率均符合有关要求。二是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发挥“同心文旅”微信公众号作用,2022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旅宣传信息等各类稿件5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对照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和工作推进三个方面,深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落实以制度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处室,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办文表单,凡不属于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况,一律予以公开。二是做好自查整改,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测评要求,自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单位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力度不够,对局属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较少;二是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相对单一,信息公开时效性较差。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内部自查自评,增强机关与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性,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细节。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三是加强互动交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信息交流平台,充实主动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地及时发布涉文涉旅信息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处理费,已完成《同心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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