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经同心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予以发布。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主要阐述了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ongxi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联系。(地址:同心县文化南街23号;邮编:751300;电话:0953-8022339;电子邮箱:txscj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市场监督信息公开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食品药品政策宣传、市场监管动态等工作信息,增强了市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县局法制科牵头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相关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行政审批、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信用监管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2条,其中,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226条;通过市场监管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公开信息808条,通过行政执法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处理并公开行政处罚事项188条。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1条,议案提案2条,新闻动态120条,公告公示信息16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0条,产品质量安全信息9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1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35条,行政许可信息3条(处理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629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 一 ) 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 ( 五 ) 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6 | 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 | +9 | 46 |
第二十条第 ( 六 ) 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27 | +8 | 635 |
行政强制 | 17 | +1 | 18 |
第二十条第 ( 八) 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 ( 九) 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 业 企 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区分处理 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 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 “三安全 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二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 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 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结 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及时、内容分布广,运行情况良好,但也有一些不足。一是对于公开的内容有的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的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实现电子政务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相关各科室、基层所的政务公开指南,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对举报投诉、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等,形成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的建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三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依托现有手段、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利用率,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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