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央及区市县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制定了公开信息目录、政府政务公开目录,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公开,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6条,其中,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4条(其中,扶贫领域公示资金政策等35条,公示住房领域信息4条,公示救灾类信息2条,公示环境卫生信息3条),信息简报22篇;通过“魅力豫海”公众号公开社保等信息41条;通过镇村(社区)两级公示栏公开信息109条(主要涉及脱贫攻坚、民政救灾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城乡低保发放、“两节”慰问、“河长制”运行情况、危窑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以多种渠道公示公开政务信息,努力做到全镇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落实各项责任到位。二是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请示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渠道。2019年以来,我镇以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魅力豫海”公众号为主,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各社区、村也相应的建立健全村(社区)务公开、财务公开、人员公开等制度,设立村(社区)务公开栏,切实完善了全镇政务公开形式。四是严格督查,确保公开实效。我镇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等工作情况实施季度检查和年终考评,以此督促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年初各项工作实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2019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镇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目前还停留在被动公开的阶段,对一些未作要求的政务信息,不能做到主动公开,同时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是对资金兑付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是专职干部,而政务公开工作涉及站所多、工作量大,所以经常导致信息不够及时、更新滞后。
三是政务公开宣传还不够广泛。宣传力度不够大,造成辖区广大干部群众对网站、公众号、微信的认识度不够、参与度不高,公示公开的信息只对部分人发挥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报告主要阐述豫海镇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是豫海镇政务公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公示栏、信息查阅点、“魅力豫海”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现场咨询、打电话、写信或发邮件的形式咨询政务信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2号院;电话:0953-8022265;邮编:751300;电子邮箱:txxyh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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