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6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推进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将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关信息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的基础上,针对编办的调整事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目前,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已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118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类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3项。
(二)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专栏中进行公示,同时推送至“信用吴忠”、“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多渠道公示。2019年度,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5条。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将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实施清真大寺基础加固工程。争取专项资金249万元,对同心清真大寺基座进行加固维修,面积约 2760平方米。主要进行基座稳定性加固、基座顶面防、排水处理。该项目已完成了招投标,目前正在办理开工手续。二是完成同心县清水河观光大道健身步道建设项目。争取专项资金168万元,在清水河观光大道建设四公里彩色沥青健身步道,目前已投入使用。三是实施了满春村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专项资金1000万元,新建40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 3000平方米停车场;客服中心至红杏园、玫瑰园、薰衣草(波斯菊)园、桃树园等10公里游步道路;2A级旅游厕所;客服中心周边环境整治及垃圾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游客服务中心基座、路、厕所等基础设施。四是广电惠民工程不断加快。争取专项资金447万元,实施同心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建设1个县级应急广播平台,12个乡镇级分平台,136个行政村级前端,281套“百县万村”系统升级对接,136个行政村(每个村一套)和100个自然村(每个村两套)共计336套应急广播大喇叭终端覆盖。目前该项目已完工。五是优化改造“两馆”基础设施。投资1300万元,实施同心县图书馆博物馆消防水池泵房 排水改造工程。改造图书馆博物馆卫生间排水,更换地沟内的采暖保温管、消防给水管,消除地沟内积水,改造地沟底部及侧壁防水砂浆,按照最新消防验收规范重建室外消防水池水泵房,改造室外箱变基础,室外增加20立方 米钢筋砼化粪池一座等,目前工程正在建设中。六是乡镇村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428万元,新建韦州镇韦二村、下马关镇南安村等12个村文化活动室和21个文化活动广场;投资639万元,采购音响、乐器、社火服装、健身路径等设备用于配齐配全各乡镇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城市小区广场等场所文体设备,截至目前设备已全部采购到位,正在调试安装。七是乡村两级健身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建成21个村级1000平方米健身广场并安装健身路径,1个乡镇农民健身工程,4公里彩色沥青健身步道,为142个行政村、12个乡镇配置了篮球、棋牌桌椅、乒乓球、羽毛球、棋类、拔河绳等设施设备,为12个城市小区、广场安装了健身路径,为5个社区配置了室内乒乓球台。有效满足了群众的健身需求,进一步夯实了体育健身保障。
(五)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通过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脱贫攻坚、总结、计划、业务工作信息(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安全生产等工作信息。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县人大建议案3件,目前已办结并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2019年我局收到县政协提案6件、委员来信5件、社情民意2件,目前已办结并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 | 减少3 | 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0 | 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9 | 减少21 | 15 |
行政强制 | 2 | 减少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亨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EL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会益织 社公组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 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 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 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 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 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 0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 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 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 | 0 | 0 | 0 | 0 | 0 | 0 | 0 |
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 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载体不够多样;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高素质信息编辑人员欠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的层次与深度,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全面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以及触摸屏终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信息公开多样性上下功夫。
二是加快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在信息化人才培训方面的优势,加强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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