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31/2025-00014 | 发文时间 | 2025-02-1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韦州镇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韦州镇南门村(鸳鸯湖至韦二煤矿段)道路提升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公示 |
同心县韦州镇南门村(鸳鸯湖至韦二煤矿段)道路提升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通过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同心县韦州镇南门村(鸳鸯湖至韦二煤矿段)道路提升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二、实施地点:同心县韦州镇南门村鸳鸯湖至韦二煤矿段。
三、建设内容:对韦州镇南门村已有道路进行拆除新建,道路全长4225.75m,路面宽度5.0米,路基宽度6.0米,对K0+000-K0+800现状道路进行改线,共计拆除恢复旧路4000平方米,拆除后按照沥青路面进行恢复;对剩余部分,道路破损进行修复,修复后路面整体拉毛,铺设4cm沥青混凝土,共计原混凝土道路修复1200平方米,拉毛及铺设沥青面层面积17129.00平方米;全线共涉及土方回填20718.92立方米,土方开挖6185.13立方米,共铺设路缘石8450米,共铺设砂砾路肩4225.75 平方米。共涉及桥涵3处。
四、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五、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六、实施单位: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七、项目负责人:张龙
八、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完善韦州镇道路网,加快综合运输业的发展,改善沿线地区的区位优势和投资环境,加快规模经济的形成,促进韦州镇的发展,同时,增加劳务就业岗位带动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30人务工,户均增加12000元。
九、公示期限: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拟定项目建设。
举报电话:0953-8730363
监督电话:12317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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