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2/2024-00386 发文时间 2024-10-2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豫海中学4、5号宿舍楼卫生间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豫海中学4、5号宿舍楼卫生间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豫海中学45号宿舍楼卫生间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同教函〔2024197号,项目代码2410-640324-05-02-620028)收悉,经研究,现就同心县豫海中学45号宿舍楼卫生间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同心县豫海中学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豫海中学45号宿舍楼卫生间改造提升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新建宿舍楼内卫生间改造工程,电气及给排水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豫海中学院内。

四、建设期限:202410—20255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23万元,其他费用0.29万元,预备费0.86万元。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0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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