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4-00448 | 发文时间 | 2024-11-1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4年10月25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同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同人常审发〔2024〕9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同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同人常审发〔2024〕9号),全面强化全县安全生产体系和能力建设,压实压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县安委办对反馈问题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法制宣传还不够到位,部分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淡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能力还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线上通过新闻、电视和网站等各种新媒体渠道,线下结合安全生产月、“八五”普法“七进”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每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促进以安法为核心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是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以宣传筑牢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结合“同心大讲堂”组织开展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专题培训,邀请专家通过相关现实案例,分析讲解法律法规,强调违法后果,提高法治意识。以监管夯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加大对违法企业的“一案双罚”,不仅查处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更查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以及主要负责人失职违法行为。以警示提醒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法治意识。加大对处罚决定公示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会监督,综合运用提醒、约谈、警示、通报、信用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非法违法以及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惩戒,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三是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加大应急演练工作力度,提高演练频次,提升演练质效,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重要时段、特殊岗位,组织开展常态化、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指导实践,切实提升员工逃生及自我防护能力。
整改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企业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同时,督促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整改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非煤矿山、工矿企业、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及消防安全隐患依然较多,安全管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把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切实消除高危企业的问题隐患。三是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专家的专业性,指导帮助重点企业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的基础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通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全县安全管理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关于“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乡镇之间监管职责不够顺畅,全链条、闭环式安全监管机制尚不健全,部分乡镇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实等”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严格落实两清单一事项(乡镇权责清单、配合权责清单、收回上级部门权责事项)规定。针对上级部门收回职能领域、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回理由和收回部门5个要素权责事项,明确乡镇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类问题属地乡镇仅作为配合部门,减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整改整治等工作。二是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对安全生产监管链条长、涉及部门多的监管任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切实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各专项整治中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工作任务、工作时限,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同心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针对问题隐患整改缓慢的行业主管部门,县安委办及时下发履职预警通知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
整改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
(二)严格标准,扎实整改。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突出整改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各部门要立行立改,注重整改实效,防止强调客观,杜绝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拖延推诿。县政府办、县安委办将对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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