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4-00431 | 发文时间 | 2024-10-08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责任
国庆在即,我县也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面临复杂的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首长负责制,部门监管和经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扑。
二、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群防灭火意识
国庆节期间,进山旅游观光、野外用火、林下采摘人员大量增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依托应急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等媒体,紧扣各旅游景区、农忙秋收、上坟祭祀等重点地段和时段,认真做好同心县森林草原禁火通告的宣传,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隐患排查、防扑火常识和紧急避险等防火知识普及,让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林区、进景点、进农户,大力营造防火氛围,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狠抓野外用火网络化管理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减轻火灾重大危害这一根本目标,严格火源管理,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控,对特别是在重要防火时段,安排专人在重点地区进行蹲守,切实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要以行政村和居委会为单位,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林区野外火源管控网络化,安全用火规范化。国庆期间要开展农林交错区、道路两侧和林地居民区可燃物清理工作;加强秸秆堆放的管理,劝阻农田焚烧秸秆行为,严禁烧荒、玩火、故意纵火等非法野外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加强“老幼病残弱”等五类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建立责任人清单,消除因特殊人群的用火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隐患。同时,要大力倡导文明出行,绿色旅游活动,把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变成人们自觉行动。
四、强化科学扑救,提升应急准备和保障能力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专业指挥,加强风险防控,科学组织扑救。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即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的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的地形不打火。强化紧急避险训练,重点突出避险知识培训和野外救火生存演练,确保扑火队伍的人身安全,确保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充足、装备性能良好。
五、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无阻
国庆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重点时期值班力量配备,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落实卫星林火监测热点“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必须按要求归口、逐级、规范上报,不得迟报,更不得瞒报。对迟报、瞒报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国庆节期间,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每日下午4时前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报告当日火情,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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