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1-00621 | 发文时间 | 2021-06-2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安委办发〔2021〕5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安全生产督查中发现问题的通报 |
6月19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马玉磊同志带领县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对兴俊加油加气站、国盛燃气公司、生态林场、韦州镇、同德爱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韦二煤矿的安全生产值班值守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韦二煤矿玉磊常务副县长亲自下井检查井下安全生产情况,现场反馈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现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兴俊加油加气站
1、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未能根据各类应急演练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交接班机制不完善,6月18日班组长交接班记录不全。
3、工作人员消防实战演练不熟练,用时过长,达6分钟多,且忘记佩戴防护面罩。
4、微型消防站门脱落,影响使用。
5、场内道路堆放管道,存在消防隐患。
6、配电室部分配电箱门口不严。
7、门站灭火器放置位置不对,在墙内,影响突发事件时使用方便。
8、门站大门使用机械门,非电动门。
9、无专职CRT管理人员,CRT室人员与站区管理人员属同一人员,且无CRT操作证。
10、应急演练培训未达到全员覆盖。
整改责任单位: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国盛燃气公司
1、灭火器标识标牌有缠绕现象,影响紧急事态下使用。
2、实战演练及应急培训未达到全员覆盖
3、在站区内设备操作时,操作人员与监督管理人员同时在场的机制需完善。
4、空气瓶敞开暴露放置,未搭建遮阳棚。
5、与东侧建筑无隔离墙。
6、配电室无操作规程,配电柜与墙距离不够
7、进门无检查登记。
整改责任单位: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生态林场。
当日值班人员不在岗。
整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与生态林场
(四)同德爱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负责人在使用增压水炮演练中不熟练。
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认知不清,认为停产区域,消防设备可以不正常使用。
3、停产区水井内阀门关闭,水井盖开启设施不在旁边,影响紧急事态时消防栓用水。
4、消防配电室底线管线不封闭。
5、消防水泵房内设备无标识牌,无流向指示,无操作规程。
6、装置区二楼灭火器配备数量少,因一楼阀门关闭,二楼消防栓无供水。
7、多数配电箱处于开启状态
8、锅炉房储煤间堆放纸箱纸、木材等易燃物。
9、中控室东侧杂物堆放凌乱
整改责任单位:同心工业园区、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五)韦二煤矿
1、配电室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够,放置不规范,值班人员不在岗。
2、厂区内堆放凌乱,环境卫生较差,三防物资库门口和动火车间凌乱堆放大量物品。
整改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二、督查调研与建议
(一)检查中韦州镇值班值守做得较好,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实,韦二煤矿井下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措施严格,检查组予以肯定。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居民家中可能存放闲置废旧气瓶,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尽快联合会商,提出方案,发动乡村、社区,逐户排查,对所有废旧气瓶无遗漏予以处理。
(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要厘清我县天然气入户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
(四)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与问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发检查记录与整改通知,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整改。
二、 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必须”原则督促、指导、落实好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建党百年庆典期间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节日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零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随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状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故,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三)强化措施整改突出问题。针对此次督查出来的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以“隐患即是事故”的态度,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立查立改,集中力量、下大力气抓好整改落实。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园区、县应急管理局要于6月30日前将本督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其他各部门、各乡镇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本乡镇本部门行业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清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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