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4/2024-00064 | 发文时间 | 2024-09-02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公告 |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水平,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根据《同心县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清单》《同心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决定开展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目前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全部保障对象,及2024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对象。
二、年审内容
1.是否进城务工,是否签订劳务合同;
2.在外租住情况是否属实,并且居住半年以上的;
3.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等和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
三、年审标准
在复核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取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1.未按时参加年度复核的;
2.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收入或住房面积超出住房保障标准的;
3.复核对象家庭成员中有经组织和人事部门审批的财政供养人员的;
4.申请对象已经享受住房保障实物配售、房改房、单位集资建房、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的;
5.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市场管理部门注册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
四、年审时间
2024年度复核工作从9月2日开始,10月中旬结束。(豫海镇、兴隆乡9月2日-14日。石狮镇、王团镇9月18日-22日。丁塘镇、河西镇9月23日-29日。韦州镇、下马关镇10月8日-12日。预旺镇、张家塬乡、马高庄乡10月14日-18日。)
复核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同心县公租房领域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整治举报、如反映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为:0953-8022479。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10室。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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