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4/2023-00139 | 发文时间 | 2023-07-18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住建局总体应急预案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切实提高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抢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响应及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协同密切。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责任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为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成立我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董占平
副组长:张春国 周治礼 苏润河 张 海 杨明辉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管办公室主任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部分人员调整的,由新任工作人员顶替,不再另行通知。
(二)工作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和协调全局应急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应急管理制度的落实。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单位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组建和管理应急抢险队伍。
(2)及时掌握突发事件情况,向上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配合、协调和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对在我局应急响应级别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发布(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启动及终止指令,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在突发事件超出我局响应级别和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县委、县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服从县委、县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4)传达县委、县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应急事项。
2、应急抢险队伍主要职责
(1)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2)具体组织制定本应急抢险队伍的专项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物资器材及机械设备,并造册登记,建立工作档案。
(3)具体组织本抢险队伍的培训和演练。
三、监测与预警机制
(一)信息的接收
1、应急值守
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突发事件接报台账,在应急预警及处置时期,按应急响应等级安排人员值守,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和报送工作。
2、日常监测
各应急抢险队伍工作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并及时接收应急信息,发现情况立即向队伍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查明情况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查明情况并采取预防性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和维持秩序。
(二)预案启动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经应急领导小组分析评估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突发事件超出我局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上报上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一)信息报告
1、各应急抢险队伍责任范围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如实逐级上报,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并在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在发布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3、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二)先期处置
各应急抢险队伍责任范围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立即派出应急工作人员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进行先期处置。
(三)应急响应
1、组织指挥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抢险队伍按职责于1小时内分别到达各自岗位,按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如突发事件超出我局响应级别,在县委、县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处置和救援指挥权自动移交,我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队伍服从上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事件类型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后,应急抢险队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
五、应急责任分工
(一)建设工程事故应急
(1)I、II级突发事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按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响应,立即开展先期救援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县安委办和市住建局报告,服从上级部门统一调度。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交通管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现场监控、抢险救助等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2)III级突发事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按专项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立即向县安委办和市住建局报告,由县安委办启动应急响应,服从统一调度。
①成立现场指挥部,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领导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协调专项预案责任单位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②向县安委办和市住建局报告,县安委办启动应急响应,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方案;
④应急指挥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调动有关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物质,支援现场应急处置;
⑤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严格保护事件现场;及时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件信息。
(3)IV级突发事件,由县安委办和县住建局直接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县安委办和局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各项应急处置。
(二)城市排水防涝应急
当城区降水量在50毫米以上时,下雨期间,各责任区负责人每半小时向住建局报告一次雨情,没2小时报告一次管辖区域排水位;当城区降水量在25.0-49.9毫米时,下雨期间,各责任区负责人每2小时向住建局报告一次雨情,并在每日8是和14时报告一次管辖区域低洼处排水水位情况;当城区降水量在10.0-24.9毫米时,下雨期间,各责任区负责人每4小时向住建局报告一次雨情。
(三)燃气事故应急
(1)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及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电话报告。
(2)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应迅速摸清情况,立即电话向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当发生燃气泄漏时,要判断燃气源头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燃气源的方向迅速撤离现场,防止燃气随风飘散,禁止在低洼处滞留。
(4)燃气泄漏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①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焰,以防事态扩大;②应当立即通知消防部门;③火势得到控制后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四)自来水供水事故应急
(1)一级应急预案:水厂及供水管道附近有挖砂、取石等作业,倾倒垃圾和排放工业废水等轻度污染水源的行为发生,或有其他影响供水安全的行为发生。具体措施:1、制止违法行为。2、制止无效,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报请上级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制止。
(2)二级应急预案:水厂及供水管道附近遭受较大面积油污污染。具体措施:1、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受污染取水口,停止取水。2、调度开启备用取水泵房,增开备用机组,保障二次原水供应。3、立即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上级指示。4、加大水质化验检测频率,监控水质,保证达标供水。5、召集应急抢险人员赶赴现场,采用、吸附等措施,清除污染。
(3)三级应急预案:水厂及供水管道附近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放射性物质污染。具体措施:1、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生产。2、立即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上级指示。3、积极协助安全、卫生、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在污染排除后,启用备用水源尽快恢复生产。4、加大水质化验检测频率,密切监控水质情况,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五)污水处理事故应急
(1)突发暴雨应急响应步骤
根据天气预报预先对闸门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随时观察集水池的水位并向领导汇报;外出巡视,必须注意个人安全,注意防滑,需要有人配合时两人或三人一起协作操作。由于进水管网关系着城区的防洪和排涝,水位超过预警水位时立即向公司和上级部门汇报,加大进水量,若进水水位仍然上涨,超过极限水位时,打开超越闸门,并进行相应的工艺调整;水量严重超过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时,即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取水样化验COD。马上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艺调整。
(2)设备事故、触电(雷击)、溺水等伤亡事故的应急响应步骤
①立即报警。当接到发生设备伤亡事故、触电(雷击)、溺水等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报告运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紧急预案,指挥小组应立即打“120”、“110”急救中心电话,并及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
②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义务救护队员配合进行抢救转移至医院等工作。
③其他程序等同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步骤。
六、应急结束
(一)预案终止
在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预案终止指令,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二)调查和评估
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三)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由区市县政府负责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区市县有关预案规定办理。由我局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由我局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发布有关信息。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队伍要建立通讯联络表并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抢险队长在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时期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抢险物资及装备保障
应急抢险队伍要认真做好有关抢险物资和装备的保障工作:
1、物资器材:水泥、沙石、脚手架钢管、过车钢板、抢险工具、安全防护用品、警示灯、锥、牌及围栏板、水桶、水管、灭火器、消防设备等;
2、抢险器械及车辆:应急抢险车、材料运输车,吊车,移动式水泵,挖掘机,装载机等;
3、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将抢险物资及设备登记入册,并做好保管、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有备无患,切实落实抢险物资及装备的保障工作。
(三)队伍保障
按“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明确抢险队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抢险队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基本技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
(四)预案演练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习,定期检验组织指挥体系在预案启动后是否迅速、高效等,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预案宣传
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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