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4-00454 发文时间 2024-10-2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履职预警通知书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履职预警通知书

被预警

单  位

县交通运输局

预警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预  警

内  容

    9月29日,自治区党委“四防”第五督察组督查发现,我县有4家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投入执行效率不高、未据实列支、票据不齐全及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等未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问题。

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投入对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性,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举一反三集中对我县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上一年度营业额确定本年度的提取比例,足额按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二是加强帮扶指导。帮扶企业严格按照《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计划、管理制度、安全费用计提和支出明细及凭证等,确保专款专用,规范提取和使用。同时,要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排查整治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培训力度,严格按照要求提取和使用,提取金额准确、支出范围明确、使用范围正确,专业、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签  发

单  位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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