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3/2024-00026 | 发文时间 | 2024-06-0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闽宁农特优品消费帮扶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公示 |
根据《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24〕33号)精神,安排资金550万元用于实施闽宁农特优品消费帮扶补贴项目。项目内容:凡是销售本县农特产品200万元以上的,在同心县注册的企业且通过利益联结带动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动态监测户5人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40万元。绩效总目标:进一步拓宽全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鼓励企业销售农特产品,有效带动我县600余脱贫人口增收。现将具体绩效目标设定报告如下:
一、产出指标
(一)数量指标
在同心县注册的企业且通过利益联结带动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动态监测户5人以上的,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销售金额大于等于27500万元。
(二)质量指标
带动销售产品率大于等于90%。
(三)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四)成本指标
在同心县注册的企业且通过利益联结带动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动态监测户5人以上的,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约束金额: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金额占销售额比例小于等于2%。
二、效益指标
(一)经济效益
在同心县注册的企业且通过利益联结带动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动态监测户5人以上的,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的销售金额大于等于27500万元。
(二)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农特产品消费帮扶就业人口、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数大于等于600人。
(三)生态效益指标
绿色环保指标为绿色。
(四)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展指标为持续。
三、满意度指标
(1)受益农特产品消费帮扶就业人口、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5%。
(2)受益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5%。
附件:同心县闽宁农特优品消费帮扶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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