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3/2024-00009 | 发文时间 | 2024-08-29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拨付2023年韦州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宁商发〔2022〕57号)等文件要求,吴忠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组织专家对韦州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最终核定投资金额1854283.5元。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的通知》(宁商通〔2024〕35号)文件要求,核定有效投资额的50%为补助金额,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韦州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最终补贴金额927142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9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向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3-8022267
邮箱:nxtxgxj@163.com
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436室
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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