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4-00123 | 发文时间 | 2024-07-25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排马红等7名同志接替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2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办发[2023]2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员通过创业贷款核查、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市监局信息网络等渠道进行比对筛查,经我局研究决定,由马红等7名同志接续2022-2024年度空岗指标安置上岗,补贴待遇以及劳动合同关系执行时间为2024年8月。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附件:同心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接替人员安置花名册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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