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4-00365 | 发文时间 | 2024-07-1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4〕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围绕乡村振兴、加快农技推广服务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以支撑引领农业优质完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为主攻方向,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总目标,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培养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等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
二、项目目标
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六特”产业发展、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科技支撑有力有效。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建设不少于2个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绿色模式示范展示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针对粮食生产大县、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整建制示范县生产中的难题形成综合技术方案。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和培训,培育一批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含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三、实施内容
(一)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调动县乡两级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针对大豆、玉米大田单产偏低等问题,组建技术服务组,开展技术服务、咨询指导、培训观摩等,充分发挥科技带动作用提高单产。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一是结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者的技术需求、遴选推介我县农业主导品种42个,主推技术47项。推广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的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促进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主推技术推广率达到95%以上。二是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和考核激励机制,遴选80名农业技术指导员,签订责任书;遴选200名责任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主体培育继续向控数量、提质量、显成效转变。通过线上+线下多样性的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提高示范主体的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以及对周边农户、特别是小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围绕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整建制示范县开展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分区域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建设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以基地为载体示范推广主推技术。依托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农技指导、培训服务等。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实施单位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基地统一竖立“2024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针对性的培养乡土农技人才,组织农技人员针对产业开展技术服务;实施“特聘计划”4名,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在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增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依托优质培训机构,结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农技人员参加骨干人才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全县1/3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脱产业务培训;10%在编农技人员接受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出县),培育25名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强化指导服务业绩考评激励,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鼓励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性、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推动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针对重点乡镇,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服务机制,将县乡农技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连线。鼓励科研院校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大院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农(科)发〔2022〕11号),以奖代补创建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1家,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供给增加,服务效能提高,服务领域拓展,不断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七)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鼓励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 使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引导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等有生产实践经验的科研人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简化操作程序,扩大用户数量,提高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进一步健全部地协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并及时将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相关情况进行线上动态展示。
四、资金安排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和宁财农(发)[2024]136号文件精神,下达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央资金149万元,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 标填报等工作。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能力建设等费用。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费10万:一是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及宣传报道,包括主推技术资料印刷、技术指导员手册、科技示范主体手册、示范主体门牌、中国农技推广标牌、档案资料装订等费用4.5万元;二是支持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QQ、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为科技示范主体、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指导、学习交流等农业技术服务内容过程中产生的流量等补助费4万;三是农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技术推广过程中产生的车辆等费用、差旅费、宣传培训技术资料印制、宣传报道等相关费用1.5万元。
2.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42万元:对农技推广骨干及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培训,含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农技人员异地培训、县级集中培训、现场实训实操、分级分类培训所需的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3.支持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综合服务站1个以奖代补20万元: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农(科)发〔2022〕11号)文件,对入选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综合服务站以奖代补20万元(以自治区评星结果为准)。
4.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65万元:一是通过合作方式建设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基地支持农技人员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及基地规范运行等相关活动。包括土地流转(租赁)、开展示范展示、观摩培训等活动补贴,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示范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补助费20万元(每个补助项目资金10万元);二是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技术培训的费用及物化补贴等费用10万元;三是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介和推广应用补贴等费用5万元;四是示范推广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支持开展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示范基地1个,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资金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种子、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械作业等费用。五是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下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农业科技帮扶服务15万元。
5.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12万元: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聘4名基层农技人员,从事农业、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任组长,农技中心、畜牧、农机、农业执法、动物监督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工作,整合资源,加强协调,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组长:
杨 辉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张风琴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 鑫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
金录国 畜牧服务中心主任
杨志斌 农村经营管理站主任
李 宁 乡社服务中心主任
石 峰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金忠来 农业执法大队队长
杨学云 动物监督所所长
黑立晓 农技中心农艺师
马 力 农技中心农艺师
(二)加强技术指导。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责任制,每个技术指导员要指导2-3户种养户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制定并实施分户技术方案,认真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手册》,指导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应用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建立专门档案。技术指导员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签订科技服务合同,以合同形式确定责任关系。技术指导员采取上门指导、集中培训、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技术指导,及时有效解决农民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生产情况,建立技术服务档案。
实行专家技术负责制,专家组负责遴选主推技术,制定技术操作规范,依托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和示范推广,下设三个小组:
畜牧组组长:杨正义
成 员:推广畜牧产业技术所有指导员
优质粮组组长:周洋
成 员:推广粮食种植技术所有指导员
蔬菜组组长:马洪涛
成 员:推广蔬菜种植技术所有指导员
(三)严格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及同心县各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资产管理,对项目资金进行专管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补助标准、用途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理合规,并自觉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落实绩效考评。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期的采取电话抽查的形式进行考核检查,以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服务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农技推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主要目标,通过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进行综合考评。建立考核淘汰机制,完善落实技术指导员绩效考评办法。
(五)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网络、QQ和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推介宣传,扩大工作影响和成效,为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多形式典型宣传,鼓励广大农技人员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建立农技推广长效服务机制。
(六)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表格,建立相应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并报送农技推广工作动态信息,加快信息传递。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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