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4-00282 | 发文时间 | 2024-09-14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4年肉牛产业转型升级促农增收项目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肉牛产业转型升级促农增收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33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推进肉牛产业转型升级促农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稳固肉牛产业发展基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稳定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落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要求,推进饲草料配送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拓宽营销渠道,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集聚效应,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设饲草料配送中心1个,培育肉牛家庭牧场1个。通过订单销售,高效、快速向肉牛养殖户提供高品质的饲草料配送服务,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提高我县肉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紧密利益联结,推动肉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稳定增收。
三、实施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6月。
四、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饲草料配送中心补贴对象为从事肉牛养殖和饲草料生产、加工配送的经营主体。家庭牧场补贴对象为从事肉牛养殖的家庭牧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饲草料配送中心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经营主体建设饲草料存储库、饲草料生产加工车间等基础设施,购置饲草料加工设备、运输车辆、输送带、叉车、地磅和必备的消防设施等。家庭牧场补贴资金重点支持新建或改造养殖棚圈、青贮池、饲草料棚、防疫室、消毒室等基础设施,配套TMR混合日粮机、电动投料车、饲草料搅拌桶、粉碎机、铡草机、饲草收获机等饲草料加工机械设备和粪污清理设备。肉牛存栏需达到50头以上(含50头),其中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
(三)补贴标准。饲草料配送中心完善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饲草料加工机械等设施设备,每个补助资金50万元,家庭牧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饲草料加工机械和粪污清理等设备,每个补助资金1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主体自筹解决。
(四)补贴方式。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兑付,已享受相关建设内容补贴政策的经营主体不再重复补贴。
五、资金概算
项目总投资197万元以上,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推进肉牛产业转型升级促农增收项目资金60万元。饲草料配送中心补贴资金50万元,家庭牧场补贴资金10万元,项目期建设基础设施和购置设备等投资额分别须达到167万元、30万元以上。
六、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和畜牧工作站肉牛产业专班备案。
(二)项目申报。各肉牛养殖家庭牧场和饲草料配送中心经营主体填写项目申报表,经乡村两级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备案。项目建设主体确定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三)实施阶段。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建设主体按照方案内容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整理完善档案资料。
(四)检查验收。4月中旬,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项目验收组,按照建设方案内容逐项核对和查阅档案资料验收。
(五)资金兑付。5月底,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建设主体,经验收合格,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兑付项目补贴资金。
七、进度安排
2024年9月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组织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2024年10月份至2025年4月份指导建设主体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设备的购置,整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2025年5月份完成项目县级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资金。
2025年6月份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及总结,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和畜牧工作站肉牛产业专班。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同心县2024年肉牛产业转型升级促农增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杨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于伟伟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忠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小宁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心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金录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工作。
二是成立同心县2024年肉牛产业转型升级促农增收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方案的制定和验收,各项指标的落实、补助资金的兑付及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实施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于伟伟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忠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小宁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富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李晓瑞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马文光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康秀梅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马晓春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马晓娟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马志荣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杨学勤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畜牧师
马 俊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员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进行实施,项目主管单位定期对项目建设主体进行跟踪及监督检查,依照项目方案进度要求,落实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技术服务。实施小组成员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重点围绕建设布局、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实现养殖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强化绩效考核。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内容、标准进行客观、公正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发挥项目资金优势,强力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项目申报地址:同心县农业农村局415办公室
申报联系人及电话:马文光 0953-8022837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