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4-00226 发文时间 2024-07-1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4年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4年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4〕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粮食稳产增产、扩种大豆油料,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确保轮作休耕任务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各市、县(区)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8号)文件,下达我县耕地轮作试点面积1.98万亩,其中:轮作大豆单种0.98万亩,轮作油料1万亩(重点发展胡麻种植)。依据《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4年粮食安全及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24〕14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粮食稳产增产,灌区轮作春小麦1.67万亩。通过项目实施,因地制宜探索多种轮作方式,充分发挥资源禀赋,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绿色种植制度,推动轮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施,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二、技术路径

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全县推行大豆、油料、春小麦轮作休耕,确保实现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稳步提升。

1.推进规模化种植。在自然条件适宜、产业基础良好的大豆、油料、春小麦等乡镇集中连片开展粮食作物与大豆、油料轮作,扩大大豆油料种植规模,春小麦种植面积,增加市场供给能力。

2.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轻简化、标准化栽培技术,支持实施区域统一选用良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探索建立标准化、绿色化、生态化高质高效生产模式,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示范推广新型耕作制度。探索建立耕地轮作长效机制,总结粮豆轮作间作成功经验,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为全县更大范围、更大规模推进耕地轮作提供示范和样板。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1.补助对象。承担轮作大豆、油料,灌区轮作春小麦种植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等实际生产者。

2.补助标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13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耕地轮作休耕补贴资金29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65万元,共计562万元,补贴标准为:轮作大豆单种250元/亩(中央财政补贴150元/亩、县财政补贴100元/亩);轮作油料150元/亩(中央财政补贴);灌区轮作春小麦100元/亩(县财政补贴)。

原则上同一块耕地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对种植模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发放补助资金。

3.补助方式。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2024年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规模,采取现金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农场农工)个人账户。

四、补贴程序及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4〕9号)要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及时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规模和轮作模式,《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4年粮食安全及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24]14号)文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2024年粮食安全及种植业结构调整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为项目实施主体,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结合各乡镇实际落实种植地块和具体作物,将种植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强化项目资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截留。规范项目操作程序,建立补助对象名录,现金补助要登记造册,并经受益主体签字确认,形成完善的种植档案。

(三)补助资金兑付。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县财政下达的相关补助资金标准。承担轮作任务的乡镇、村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进行核实、公示。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适时组织人员逐块进行GPS打点验收,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验收、花名册、公示及补贴资金申请拨付报告等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乡镇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抽验、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或经营主体账户,并在相关存款凭证(个人对账单)摘要栏内注明“轮作补贴”字样。对于存在土地流转纠纷,申报对象有伪造申报材料、提供虚假合同、协议、骗取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偿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申报对象提供虚假申报、佐证材料,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开展绩效评价。农业农村部门对各乡镇(管委会)轮作休耕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粮食和油料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同心县轮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休耕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考核,对接落实面积,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农机具改进生产和农机作业培训、技术培训、指导服务、测产和效益核算、牵头组织县级验收等工作。各乡镇(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种植田块,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对接村组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将种植任务细化到具体地块,示范点建设;畅通宣传渠道,扩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知晓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种植面积。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筹措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等工作;水务局负责水源调配等工作。气象局要及时发布降雨等气象信息,指导全县春小麦、小麦套种大豆、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等工作。

(三)强化指导服务。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作物轮作技术方案,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服务,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户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做好病虫单害防控、水肥管理、适时收获等,确保科学轮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作督导,推动地块落实、资金拨付落实、技术落实和指导服务落实。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轮作休耕项目实施乡镇开展监督指导。

(五)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休耕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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