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4-00054 发文时间 2024-04-0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4年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流程
同心县2024年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流程

(一)编制实施方案。按照本方案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负责编制本乡镇(开发区)2024年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并在各项目村公示栏公示10天,同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组织项目实施。各项目村根据本乡镇(开发区)2024年巩固提升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村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宜养则养、宜种则种”的原则,落实致富增收产业并组织农户实施。

(三)乡村验收公示。农户发展种养产业后,由乡镇、行政村组成联合验收组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各行政村在公示栏、乡镇在线上平台分别公示10天,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兑付补助资金。公示结束后,各乡镇(开发区)将资金兑付表以及申请兑付资金报告(一式四份)、资金兑付花名册和乡村两级公示公告资料、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等资料由乡镇(开发区)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审核(已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信息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审核,项目实施内容由县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将补助资金以“一卡通”形式直补到户。

(五)开展县级抽验。各乡镇(开发区)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乡镇验收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抽验,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适时对各乡镇(开发区)项目实施情况按各乡镇实施农户数量的20%进行抽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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