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三舍村名反映,当地政府于2011年将陈严个人十几亩耕地推平,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受理编号:D2NX202112090050号)
二、基本情况
此件与“受理编号为D2NX202112060001号”转办件属同一问题。
反映人所称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三社,是同心县下马关镇郑儿庄村石腰沟社。反映人所称陈严个人十几亩耕地均为石腰沟社西梁区域梁体梯田,其中,陈严个人承包14亩。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当地政府于2011年将陈严个人十几亩耕地推平”的问题属实。陈严个人在西梁原有旱耕坡地14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相关批复(宁发改审发〔2010〕625号)和同心县发改局印发《关于转发下达同心县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同发改发〔2010〕437号)精神,2011年,同心县水务局在郑儿庄村实施了基本口粮田项目旱作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将西梁区域2850亩坡地修整为梯田(含陈严承包的14旱耕地),改造后陈严个人仍承包14亩旱耕地。二是群众反映“造成水土流失”不属实。县水务局在郑儿庄村实施的基本口粮田项目旱作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将西梁2850亩坡地改造为现有梯田,项目实施后有效滞缓了地面径流的冲刷,虽然2016年、2017年下马关镇历经两次短时强降雨,在梁体梯田田埂上冲出了一些豁口,对田埂和生产路造成轻微损害,但梯田田面完整,没有形成冲沟,不影响农业生产,未发现因坡改梯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及对下游农田和村庄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查处情况
2021年12月,我镇因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不到位,已向县人民政府作检查,并对查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令郑儿庄村委会向镇人民政府作检查。
五、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该区域部分田面宽度狭窄、不利于大型机械化作业的现状,2021年9月,我县组织实施了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含石腰沟社西梁2850亩),对不适宜现代农业机械耕作的土地进行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平整农田3800亩,增施有机肥153吨,机深松整地3800亩,并配套田间道路。项目建成后该地块蓄水保土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基础条件进一步提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镇将全力推动该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加快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包含石腰沟社西梁2850亩),剩余未平整农田1108亩,增施有机肥,配套田间道路。二是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在郑儿庄村石腰沟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后,加强田间管理,防止水土流失。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953-8710167
电子邮箱:xmgdzb@163.com
下马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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