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5-00111 | 发文时间 | 2025-03-0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5年“雨露计划”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
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部门: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105号)和《关于印发<同心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党农发〔2025〕2号),结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县2025年“雨露计划”生活补助工作正常实施,提升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学生上学期间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应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下同)劳动力就业技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雨露计划”实施瞄准全县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安排职业教育培训2405人,对2025学年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接受中、高职、技工院校教育的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职业教育,对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校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两后生”实施短期一学期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任务及补助标准
(一)培训任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全县需安排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2025年安排“雨露计划”培训任务2405人,补助资金962万元,2024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缺口38万元。(注:如果本年度安排资金结余,滚动下年继续使用,如果本年度安排资金不够,本年度中期调整或下年度安排补助支出)。
(二)补助标准:
1、2025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执行每人每学期2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审核发放。
2、“两后生”培训生活补助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执行,一学期执行标准每人补助3000元。
三、培训对象及培训主体
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助学、“两后生”培训生活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对全县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中能够享受“雨露计划”助学对象及“两后生”实施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对象进行确定和生活补助,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后,按照标准给予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开发区)要把“雨露计划”及“两后生”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尽快对辖区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在职业技术院校就读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在读、就业和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摸底,统筹建立“雨露计划生活补助”信息台账,为开展就业促进行动提供精准具体实施对象。加大“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到应补尽补。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要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雨露计划”的组织和审核,统一规划安排、统一公示补助人员、统一审核上报数据,共享培训成果。“雨露计划”毕业生毕业后,各乡镇、行政村要摸清就业底数,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务工就业。对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毕业生,采取一对一模式开展帮扶;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学生通过政策宣传、岗位推荐等方式引导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帮扶尽快就业,提高就业率,增加工资性收入。
(二)完善补贴方式。“雨露计划”及“两后生”补助经费从到县乡村振兴补助衔接资金中安排,统筹使用。对全县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中能够享受“雨露计划”助学对象及“两后生”实施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对象进行确定和生活补助,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后,给予补助,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落实好学费减免、助学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和助学补助等政策,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各项就业帮扶政策落细落实落地。
(四)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审核公示制度,加大对“雨露计划”及“两后生”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对“雨露计划”培训的人员、内容、时间、补助标准建立详实台账,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补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兑付“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防止补助资金滞留问题的发生。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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