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5-00068 发文时间 2025-02-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全面振兴决胜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县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抓好防止返贫监测,落实帮扶措施,增强内生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高质量推进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实施工作,促进衔接资金项目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谋划质量,确保入库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引领,聚焦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努力促进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大力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做到投入力度不减、监管措施不松、产业扶持政策全覆盖,形成稳定增收的产业机制,进一步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提升生活质量。全县142个行政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

二、重点项目及责任分工

2025年计划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78个,项目概算总投资72127.96万元,2025计划完成投资71041.96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8个,计划投资50290.96万元,占总投资70.8%;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计划投资8749万元,占总投资12.3%;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9个,计划投资12002万元,占总投资16.9%。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和地方债(具体项目见附表)。

(一)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48个,计划投资50290.96万元。具体实施巩固提升产业奖补、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饲草料补贴、农产品品牌创建及营销体系建设补助、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庭院种植养殖、设施农业温棚建设、枸杞种植产业提升补助、设施农业种植补助、帮扶车间改造提升(扩建)、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高效节灌项目平田整地及自动化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技术改造、千亩中药材示范基地村集体等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收入水平。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21个,计划投资8749万元。具体实施豫海永春早晚市建设、巷道建设、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农村公路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农村供水自来水入户工程、农村居民供水管网维修改造提升工程、水库重力流输水管线新建转换池、万头肉牛繁育基地排水设施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配套设施垃圾暂存点建设项目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时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的乘数效应,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计划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9个,计划投资12002万元。具体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巩固提升就业奖补、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奖补、劳务经纪人奖补、脱贫户监测对象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雨露计划、干部培训、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动物疫病防控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力度,搭建创业就业平台,扶持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定增收,降低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工作的重视,将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对照工作目标任务,理清工作内容,细化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任务分解到位,督促各责任人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做好工作对接,积极推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行动。

(二)制定专项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责任单位讨论研究方案内容,对标对表,逐项分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对于产业扶持、技能培训、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计划。各乡镇(开发区)在实施产业奖补项目过程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既发展种养业又发展劳务产业的,可以同时享受两项奖补政策。在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一次详细的筛查,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年内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顺利完成。

(三)注重统筹推进,发挥整合效益。坚持“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原则,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和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涉农整合资金作用,集中力量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脱贫户增收致富,实现脱贫村持续发展,切实发挥好涉农整合资金效益。以工代赈项目要充分发挥项目联农带农富农效益,重点要倾斜吸纳当地脱贫劳动力务工,建立务工台账,促进增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程序按时兑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方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严禁“两拖欠”问题发生。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跟踪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四)严格入库程序,加快实施进度。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规范项目入库程序,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行业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最终审定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做好项目入库档案资料,完善好县乡村三级公示。本方案印发后,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衔接资金计划分配安排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组织编制项目方案,完善项目申报、批复等立项程序,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推进落实项目,确保衔接项目3全部开始实施。支付进度在4月、6月、9月、11月分别达到30%50%75%95%以上,原则上除质保金外,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在12月底前完成支付。

(五)加强资产管理,强化后续监督。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扶贫(帮扶)资产效益,确保扶贫(帮扶)资产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对扶贫(帮扶)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逐一建立台账,明确界定资产属性、类别、形态、所有权等。经营性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指导管护运营单位制定后续运营和收益分配方案。公益性资产后续管理责任应明确到人,同时项目实施单位作为监管单位应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对于2025年形成的衔接项目资产,原则上项目实施单位应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审计结算,并于20261月底前完成财务决算,同时全面做好资产确权移交、系统录入工作。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做好帮扶(衔接)项目资产全过程监督,加强帮扶(扶贫)资产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严禁帮扶(扶贫)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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