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5-00018 | 发文时间 | 2025-02-0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约谈会 |
为进一步有效规范辖区药械网络销售行为,巩固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成果,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约谈会,辖区11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通报了日常检查中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存在的经营资质过期、人员资质展示不全、发布的药械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等常见问题;详细讲解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药品网络销售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对如何规范展示药械相关资质证明、处方药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进行了详细培训。
会议强调,网络销售作为公众获取药械的重要渠道之一,其规范性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严格遵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药械网络销售活动,二是要严格规范处方药信息展示、处方管理、在线药学服务等行为,营造良好的药品网络销售环境,三是要把好“价格”关,严禁出现哄抬药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正常市场价格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药品网络销售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核查处置,持续推进全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着力构建规范清朗的药品网络销售环境,确保辖区群众网络购药用药安全。(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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