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4-00283 | 发文时间 | 2024-12-24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穿山甲甲片及其制品违法经营使用专项检查 |
穿山甲属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为加强辖区穿山甲保护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穿山甲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穿山甲甲片及其制品违法经营使用开展了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深入辖区23家经营中药饮片的零售药店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药店是否存在违法经营使用穿山甲甲片及其制品、经营以野生动物入药的药品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有经营穿山甲甲片及其制品等非法利用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向各药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各药店要依法依规销售各类中药饮片,并督促药店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走私、经营使用穿山甲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穿山甲的保护力度。(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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