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6/2024-00057 发文时间 2024-07-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宁夏五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吨石灰石骨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五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吨石灰石骨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五创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宁夏五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吨石灰石骨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五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吨石灰石骨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30万吨石灰石骨料加工。建设内容:建筑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机制砂生产线1条、雷蒙磨矿粉生产线1条、球磨机矿粉生产线1条、生料仓、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域、厂区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本项目总占地7.64h,其中永久占地7.18h,临时占地0.46h,占地类型为天然草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1.99万m3,填方1.99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0万元。项目已于2018年6月开工,于2018年9月底完工,总工期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64h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46.50万元。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7.64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4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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