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8/2024-00008 发文时间 2024-05-21
发布机构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设立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的公示
关于设立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4521日受理同心县蓝波湾清水湾店网咖店营业场所提出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4521日至2024531,共10天

场所名称:同心县蓝波湾清水湾店网咖店

法定代表人:马强  户籍:宁夏同心县

场所性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场所地址: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北街130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向社会公示,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本单位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953-8026031 传真:0953-8022254

邮箱:txtv001@163.com

通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026号 邮编:751300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4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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