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4-00133 | 发文时间 | 2024-08-2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腾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翟常帅)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的情况通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宁人社办发〔2016〕147号)文件要求,现将广东腾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翟常帅)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违法主体
违法单位:广东腾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MA53JCEA6K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设计城社区
法定代表人:翟常帅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7月10日,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对广东腾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同心县碧桂园住宅小区装修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检查的同时向广东腾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人社限改正通字2024第006号),要求其在七日内完成改正,但广东腾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到改正通知书后至今仍未改正。
三、法律依据
依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四、相关处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广东腾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翟常帅)陆万元整(¥60000元)的罚款处罚。
被处罚单位如对社会公布内容有异议的,向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和处理。
附件: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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