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4-00299 发文时间 2024-07-17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宁夏豪龙建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宁夏豪龙建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事由

罚依据

处罚

机关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处罚生效

日期

决定书文号

宁夏豪龙建材有限公司


詹**

违法事实:该公司宁夏青圪塔南段水泥用石灰岩矿1735工作平台工作帮坡角过大,接近90度,大于安全设施设计的75度。违反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二(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024年7月17日

2024年7月17日

宁应急罚〔202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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