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1/2024-00124 发文时间 2024-07-02
发布机构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未按照约定提供美容美体服务 市场监管重拳严惩——同心县市场监管局查处1起未按照约定提供美容服务侵害消费权益案
未按照约定提供美容美体服务 市场监管重拳严惩——同心县市场监管局查处1起未按照约定提供美容服务侵害消费权益案

626日,我局依法对某美容美体会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478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16我局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称市民于20237月给豫海镇长征西街某美容美体会所预付299元购买肌肤保养套餐,购买前未明确告知存在截止日期问题现不再提供服务,认为该行为欺骗消费者,要求调查处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依法豫海镇长征西街某美容美体会所进行核查,发现某会所收取8位消费者的美容美体服务预付款各299元,承诺服务约定,无时间限制,每人可享受45次美容美体服务,但该美容美体会所在美容美体服务过程中,并未按照约定的服务次数提供美容美体服务,导致上述消费纠纷。

该美容美体会所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不按照约定提供美容美体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我局严格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对某美容美体会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此案的查办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美容美体服务行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规范了美容美体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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