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3-00134 | 发文时间 | 2023-08-15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 严厉查处不合格电动车头盔 |
8月10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电动车头盔专项检查中,依法没收不合格电动车头盔1040顶,并对经营者作出87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电动车头盔专项检查中,依法对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某电动车经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电动车头盔无生产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也无进货票据,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为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张某销售的不合格电动车头盔予以没收,并作出上述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头盔时,务必到正规经营门店选购质量手续完备的产品,查看产品的生产厂名、厂址,查看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现场索取购货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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