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2-00160 | 发文时间 | 2022-03-15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管局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近日,同心县市场监管局推进全县化妆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此次专项整治旨在推动化妆品经营单位普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索证索票档案,所经营的化妆品实行台账管理,保证所经营的化妆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主要内容有:一是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化妆品经营单位充分认识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督促指导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制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产品资质证件材料、索取供货发票、建立进货台账,切实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的,将依规定进行处罚。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已督促辖区17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后续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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