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4-00116 | 发文时间 | 2024-06-21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西市场监管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安全检查 |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心县市场监管局河西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强化检查保质量。执法人员在前期摸排建档的基础上,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所售车辆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供销货发票、产品主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关键元器件是否与描述相符,是否获得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市场准入许可等;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经强制性认证、伪造或冒用3C认证标志、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提速、拼装、篡改电动车,是否存在电子解码器等解码设备的违法行为。
加强宣传强意识。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还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开展现场宣传指导,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向供货方索证索票,做好产品购进台账,从“源头”严防严控质量关,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提速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12家,与经营者签订了《电动自行车诚信经营承诺书》12份,均未发现违规改装及拆限速器等问题。下一步,我所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守牢安全工作底线,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突出、不留死角,维护辖区市场秩序。(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谭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