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4-00055 | 发文时间 | 2024-06-12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马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马海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茂榕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苏涛任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周杨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丁雪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杨海波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马冬花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马力民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局长职务;
马林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飞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
马啸任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金中来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马绍华任县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主任;
薛占贵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白尚文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马海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挂职);
周慷慨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杨彦龙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虎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海谦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晓玲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正科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峰预旺镇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马海、周慷慨2名干部挂职期为一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李茂榕、周杨、马绍华、马冬花、杨海波、马林、马飞、马啸、金中来、白尚文10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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