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3-00046 | 发文时间 | 2023-02-2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周宪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周宪瑜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免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王占全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县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杨晓忠任县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
谭兴发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豫海镇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树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崇博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张凯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晓菲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虞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马东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周建宝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副局长(兼)职务;
杨龙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玉成任县生态林场场长;
马学任县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永伏任石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苏泽明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李存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勉力义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治中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治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学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伏才石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周建宝、马玉成、马永伏、张凯、杨龙、马学、苏泽明等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同心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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