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4-00233 发文时间 2024-07-22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农业服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同心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

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质量、农药产品质量、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动物防疫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动物屠宰、农机安全等相关企业、工商户。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注重公平,兼顾效率,提升监管效能。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施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抽查流程

从随机抽查对象中随机抽取抽查的企业,检查人员名单从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抽取产生,对被抽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 

五、职责分工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分别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各站所执法人员为成员的“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局双随机抽查的领导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既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要做到抽查事项全覆盖。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三)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 2 次。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协调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

(四)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实行全流程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五)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定期向社会公示。

(六)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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