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09/2024-00003 发文时间 2024-07-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同心县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结合我县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同心县重点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法律服务活力,确保法律服务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二、抽查时间

20247月至202410

三、抽查对象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四、抽查比例

对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检查覆盖率达100%

五、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材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实施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拍照、录像、现场检查笔录等方式记录检查过程,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六、抽查内容

1.律师事务所及公证处内务管理、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

3.投诉处理情况;

4.档案规范情况;

5.收费情况

七、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工作要求,自抽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责任,公平、有效、透明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强化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单位和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要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同心县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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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同心县司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
类型

抽查方式

组织抽查部门

实施检查部门

完成时限

1

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执业情况检查

1.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

2.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3.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情况;

4.所属律师的执业情况;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律师事务所

100%

定向

现场检查

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

2

律师执业监督检查

1.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2.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

3.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律师

100%

定向

现场检查

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

3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检查

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1.组织建设情况;2.执业活动情况;3.公证质量情况;4.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5.档案管理情况;6.财物制度执行情况;7.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8.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对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1.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2.是否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3.是否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4.是否私自出具公证书;5.是否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6.是否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7.是否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公证处及公证员

100%

定向

现场检查

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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