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9/2021-00006 | 发文时间 | 2021-03-2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司法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0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按照《2020年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8号)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及时调整完善了23个政府机构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权责事项3414项,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完成了征求意见并公开发布。二是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梳理“四级四同”事项1226项,全县34个部门单位、12个乡镇(142个行政村、11个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全覆盖,紧盯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最大限度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实现了企业群众“只进一张网,就可办理各类事项”。2020年4月以来,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288158件,为民服务的速效明显提升。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等重要改革,全面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采取“并联审批”方式,统一核发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建立市场准入新模式,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203户。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对涉及32项前置审批事项的按要求予以注册登记,营造开放型经济环境,不断提升发展动能。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1+16”政策措施,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制定了《同心县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坚持一月一调度,对8个共性问题和2个个性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对2020年出台的《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交通运输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同心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报同级人大进行了备案。二是加大清理工作力度。成立同心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严格按照自治区11项清理标准,将我县从1983年以来的20984件文件中筛选出的260件政策性文件和12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审查、集中清理,废止文件158件、失效76件、修改29件、保留119件。严格按照吴忠市《关于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函》,组织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体系。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编制了《同心县2020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压实决策责任。对《羊绒加工项目规划》《同心县2020年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同心县2020年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事项按照程序要求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为做好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落实风险评估制度。2020年我县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同心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方案》《同心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同心县2020年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等1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0年,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及政府其他专题会议12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4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9件,为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合同协议、重大信访事项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140余条,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下发了《同心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建立了行政执法主体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库并向社会公示,为各行政执法机关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事务操作。完成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四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乡镇一级覆盖,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开展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对全县232件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申领换发,494件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组织36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网络培训,全面提升执法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立法目的、法律原则和具体规定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围绕行政执法重点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事理、法理和情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言行,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认可和满意度,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出台了《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强化全程监管,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方式。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一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专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三项制度专项督查活动,在加强行政权力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2020年3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各部门、各乡镇的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专项督查,提出了《关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审议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筑牢法律红线。二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督促政府部门累计建立“平安同心”“健康同心”等22个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公开政府信息39014条,累计访问量119万人次,让权力在阳光下更好运行。三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召开了全县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出台了《同心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宣传,制定信用宣传教育方案,将诚信教育纳入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计划,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前置机制,对2020年4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进行诉前调解,1件申请人自愿撤回,1件做出维持决定,1件做出责令被申请人作为的决定,1件做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政府行政负责人对行政案件出庭应诉39件,应诉率100%,现已全部办结。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全县142个村、11个社区建成人民调解组织180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37名,构建完成警调、诉调、婚调、律调、访调、品牌调解为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化解矛盾纠纷1490件,履行1460件,为群众挽回损失2918万余元。因地制宜,在全县12个乡镇推广“司法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队员”工作模式,全县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队员实现两个全覆盖。抽调100人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定期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律医生”。截至2020年12月底,开展政策宣讲80余场次、法治宣传160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330余件、走访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00余人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出台了《同心县2020年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开展县委理论中心组理论法治学习8次,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研究推进措施,举办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培训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对《民法典》进行专题讲座,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为民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法治观念树的还不牢固,政府系统部分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依法行政制度还不够健全,对一些重大事项前置审查还不够。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到位,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规范、全面,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低,老龄化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增强法治意识、加快职能转变、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维护群众利益做起,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措施,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严格落实《同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施。年初及时拟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监督管理办法,前置法治审核关口,对未经法制审核或者程序不规范、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会议研究。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形式向实质全覆盖;建立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应用力度;通过签约法律顾问的形式解决法治审核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利用空编招考或选调的方式,吸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充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在全县推广法治乡村建设试点经验,以公共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为平台,推进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报送、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于一身的“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队”模式,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引进区内规模大的律师事务所在同心开办分所,提高万人拥有律师占比和我县法律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一是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超越职权违背上位法的规定;建立各部门的法治审核机构,配齐配强法治审核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于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二是强化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职责。备案机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禁“有件不备、备而不审、有错不纠”的形式备案。
(五)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满意度达到95%以上;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自觉接受、配合检察、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创新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审计监督。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执行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六)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以推动民法典实施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二是多措并举,努力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加大悬挂条幅挂图、发送手机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传统方式宣传民法典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的传播优势,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成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三是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将民法典纳入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内容,纳入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内容,让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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