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5-00018 | 发文时间 | 2025-01-22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主线,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等,全年共学习9次,确保干部职工常学常新、常学常用。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扎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长讲解学习民法典、进行专题述法并制作PPT给干部职工讲法,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做到普法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安排、同布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普法宣传,正向引导舆论。持续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普法宣传。深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企业、乡镇,提供教育培训、法律咨询、宣传册派发等普法服务。同时,依托招聘会、业务宣讲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普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一是强化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纳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日常学习等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领导分享、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党性修养。2024年会前学法3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4次,普法宣传30余次,专题学法10次,同时组织了2场法律知识考试,确保干部职工常学常新、常记常用。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先后深入全县12个乡镇、重点工程项目工地、企业、集市演出12场次,累计观看1万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36块,张贴标语500余张,编制发放《条例》口袋书等宣传材料2万份,发放手提袋等宣传品4万余份。同时通过单位公众号、电子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打击黑恶势力等相关法律知识。三是加强务工人员教育引导。县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等主动外出,与输出地政府部门对接劳务协作,发挥劳务服务站作用,强化务工人员监管;积极参加“点对点”等务工人员输送仪式,向外出务工人员讲法律、讲安全、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放“三必讲”、《倡议书》、就业奖补政策手册等,不断强化务工人员的守法、安全务工等意识。四是结合宣传节点普法。今年以来,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工伤保险宣传月”等人社政策宣传活动,面向企业负责人、劳资员、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大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就业法规等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6000余份,普法受众20000人。同时围绕民法典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普法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6次,有针对性地宣传与人社领域密切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三)加强文件审查,落实备案管理。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持续强化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
(四)依法民主决策,落实顾问制度。一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召开局党组会26次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扎实推进“三务公开”工作,目前政务公开75条、党务公开12次、财务公开4次。按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效性工作立即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的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等方面有关政策和信息。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采纳意见,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法律顾问覆盖率已达100%。
(五)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劳动保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工作,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双驻双查”等方式,对全县各在建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配套基础制度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今年以来,完成随机抽查任务12项,完成3项联合抽查任务。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机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监督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现场询问、笔录制作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严格程序合法合规,无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案卷归档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三是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内容,规范事前公示。四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公开执法人员照片、胸牌号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在政务服务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和资料。五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充分利用党政信息网等平台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六是成立法制审核小组,负责对全局拟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及我局出台或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法制审核。
(六)健全行政执法,认真清理排查。一是联合相关单位组成专项执法组,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督促企业足额支付工资、落实妇女(未成年工)保护等,推广使用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文本。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促进共享用工发展,给予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芭菲蒂克音乐餐吧”罚款处罚。三是扩大基层服务面。结合东部乡镇距离县城远、职工维权难的实际,抽调县人社局、公安、司法等相关人员,成立了“同心县东部乡镇劳动关系工作站”。服务东部乡镇及工业园区企业1358家、群众12.1万人。建站以来,累计化解劳动关系纠纷7起,涉及职工(农民工)53人。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902.57万元。评定2023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9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企业10家。切实发挥同心县东部乡镇劳动关系工作站作用,扩大基层服务面,受理化解各类欠薪投诉194件涉及1013人1276.29万元。仲裁劳动关系案件199起,涉及劳动者人数346人1010.66万元。签订农民工合同39790份、职工合同4425份。依法受理认定工伤113件,调解撤销5件;配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成劳动能力鉴定118件。
(七)多元化解矛盾,依法处理纠纷。一是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定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本年我局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活动达10余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截至目前,我局共涉及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6件。二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按照信访程序回复上访人,及时对信访形势预警和研判,调整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人社信访工作制度的规范化。落实专人查阅政府门户网后台管理系统,保障及时回复群众网络问政,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2024年,及时处理12345平台来件1406件,办结率100%,办结信访件24件,为群众深入了解人社领域惠民政策提供良好平台。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学法用法需要进一步深化。仍存在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学习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学习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二是工程款支付、结算行为还不够规范,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根治欠薪工作任重道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还有差距,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通,根治欠薪的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探索和创新柔性行政执法方式,增强行政调解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促进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和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环境。加强对内对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学习,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工作氛围;对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成宣传队进村入户,走进建筑工地实地宣传,把人社法规政策口袋书、宣传册带到群众身边,扩大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提高争议纠纷解决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做好行政纠纷争议调解、复议、诉讼工作,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依法及时公平公正处理案件,最大限度以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及时把矛盾控制在萌芽壮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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