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29.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三年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后补+告知承诺”方式,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强县工作,依法保障投资者权益;稳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新增登记注册市场经营主体3000家以上,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良好氛围,打造“放心同心”品牌。
责任单位
发改局、市监局
配合单位
各乡镇及法院、检察院、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