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及“1+37+8”系列文件为抓手,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1.3万余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本质安全见行见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台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制度性文件,建立“四级联查”机制,压紧靠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建应急救援队伍44支1100人,采购储备应急救灾物资12万余件,全国范围内聘请5名煤矿专家,动态调整补充安全生产专家120余名,精细化工园区风险等级降为C级,化工等10个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基础安全落实落细。推进“气化同心”建设,完成11个小区10216户天然气入户,燃气用户“三件套”安装“3:3:3”补贴模式获自治区肯定,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基本完成。投入资金5000万元,改造提升16所学校、6所敬老院消防设施,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安装护栏3.7万米,治理隐患路面6处,道路交通安全更加可靠。意识安全入脑入心。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工作实效。开展执法检查340余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件,行政处罚125万元,举办安全生产培训25场次1600余人次,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地震等应急演练活动61场次,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全民安全意识和素养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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