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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作废公告
来源: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日期:2025-04-21 访问量: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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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林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林权证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C641200236962

同心县

中心林场

林权证

/

河西镇小洪沟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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