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5〕218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我县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接入平台:申报企业须于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自治区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的接入工作(平台登录网址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的自治区文件)。
2.项目合规:申报项目须在我县备案,投运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签订供电合同时间为准),运行状态良好。
3.未享受补贴:申报项目未享受过政府各类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债券资金等)。
4.项目质量:充电设施需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5.企业资质: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充电设施产品和施工质量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申报流程
1.材料报送:请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企业须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附件2《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对象名册》、签订的供电合同、充电设施产品合格证明、项目备案证和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4)等材料报送至同心县发改局邮箱(nxtxxfgj@163.com),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2.平台接入:各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企业须于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自治区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的接入工作(平台登录网址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的自治区文件)。
3.审核公示:我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市发展改革委审定。
三、时间要求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
2.平台接入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
符合补助条件逾期未申报的企业,视为自愿放弃补助资格
四、有关要求
1.如实申报:申报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安全检查:各申报企业需配合相关部门对充电设施产品和施工质量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运行安全。
3.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工作,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心县发改局产业发展和能源室 王一帆
联系电话:13723305930
邮箱:nxtxxfgj@163.com
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享受补助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
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5〕218号)
2.《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对象名册》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工作的补充通知》
4.企业申报承诺书(参考模版)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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