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强化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5号)和《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0〕5号)规定,现将2025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凡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同心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同心县科学技术局反映。
同心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13995333456
同心县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953-8719799
通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
同心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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