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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发表日期:2024-11-04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1016日至1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进行了巡察。202419日,第一巡察组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12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100%。根据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主要做法

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安排部署会,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整改期间,局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先后9次调度并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排部署。110日,召开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分工抓—‘各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了全局抓整改的责任。围绕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61条,并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形成了“一盘棋”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格局。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升思想认识。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和常设课题,常态化开展学习,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工作走深走实。同时,不断拓展学习形式,举办为期三天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三)严肃党内生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扎实开展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推动干部职工铸牢理想信念,建立防腐拒变防线,全面从严治党。

(四)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行为约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干部职工行为约束,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开展专项检查,补足短板漏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牵头抓总责任,开展“清四乱”问题专项整治及“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堵塞生态环境领域短板漏洞,提升整治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系统不全面,仅在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未结合岗位职能职责开展交流研讨;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不够持续,特别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领会不够透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区市相关部署要求谋划工作思路不够宽,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能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优良天数为319天的目标任务,亦未结合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干部理论学习18次。围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开展6次交流研讨。二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召开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启动会,制定印发《2024年同心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按照自治区重污染天“提前一天,提高一级”工作要求,制定印发调度通知17份,协同各相关部门一体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提出的“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认识理解不到位,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开展的“黄河清废行动”后续整改发力不够。如豫海湖湖水得不到有效补给,造成黑臭水体污染;下马关镇甜水河河道多处集中堆放的建筑石料没有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清理。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2024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举办为期三天的2024年第八期“同心大讲堂”暨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同时,联合河长办、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对我县清水河、甜水河、洪泉沟、白石头沟、大沙沟等河湖沟道开展“清四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清废行动”37833785点位问题“回头看”,常态化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每月对豫海湖水质进行监测,完成1-9月份水质监测,水质稳定达标。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理论武装不够,学以促用还有欠缺。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未能常态化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还停留在对档案资料的检查上,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如在2023年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中,对62家店铺进行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全部为“未建立相关整改台账及处置协议”;20239月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大检查时在同心县银山能源有限公司没有发现问题,而自治区“四防”督查组11月在上述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联合车间稳定塔下蒸汽胶管漏气,仅用纱布简单包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前学法。制定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学法安排,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年度培训计划,开设生态环境执法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积极参与区市县组织的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参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活动,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中获得团体三等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开展污水处理厂(站)、畜禽养殖场、危险废物管理等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次,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起,处罚款6万元。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还不够有力方面。

4.落实生态环保责任还有差距,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全县142个行政村仅47个行政村建成了农村污水管网;农村污水处理率为33%,距离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农村污水处理率为4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十四五”末农村污水处理率40%的目标,依据《同心县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认真谋划项目,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建设了韦州镇镇区污水管网及丁塘镇湾段头村、八方村、韦州镇甘沟村、旧庄村等污水管网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农村污水治理管网项目,丁塘镇河草沟污水管网项目已列入自治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库。二是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已完成“十四五”农村污水治理率任务。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5.对主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层层递减,对县域内小作坊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有漏洞。如20234月,丁塘镇平态林养殖合作社被周围居民投诉厂区内小作坊私自生产染料“红52”, 厂区周边有灰黑色废液遗撒,造成周边土壤腐蚀,污染区域面积约10.99亩,清理危险废物305吨;工业园区管委会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系统发现的“同心县银山能源有限公司0302轻油储罐液位1016日以来一直处于报警状态、0301轻油储罐温度处于预警状态”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置,被自治区“四防”督查组通报;同德爱心能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尾气回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生产以来活性炭未更换,废机油桶、油漆桶随意堆放,危险品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制定《同心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方案》,对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配合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赴银川铁路检察院进行庭审旁听,平态林养殖场内小作坊非法生产染料“红52”污染环境案已办结。同时,进一步加强涉危废企业环境监管,强化污染治理排查,建立企业库,纳入企业84家,开展危废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3个,全部完成整改。将宁夏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内的危废经营及产生企业纳入双随机重点污染源库,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6.牵头联动相关部门的主动性履职还有欠缺。在县委提出的“百日集中攻坚行动”中,作为牵头部门,没有按照《同心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对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风险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要求开展,仅对重点难点风险排查建立台账,截至现场巡察结束时,仍未主动联合其他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风险隐患开展整治。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委和政府及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照同心县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任务清单,已向工业园区、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务局、公安局印发工作提示函。按照《同心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对“七大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履职尽责还有差距方面。

7.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立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建立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8.对辖区内的污水偷排、直排排查不细不严、屡查屡现、禁而不绝。污水处理厂(中源水务)污水偷排现象多次被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发现。20235月伊兴羊绒有限公司清洗羊绒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同年11月所排污水氨氮浓度存在超标排污,排污许可证执行标准是5mg/L, 水质检测报告是25mg/L, 被自治区“四防”督查组通报。

整改情况: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完成县域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站)专项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涉水企业巡查检查,已责令伊兴羊绒有限公司就相关情况作情况说明,并更换排污许可证。按季度对污水处理厂(站)及涉水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站)及涉水企业一、二季度监督性监测。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9.垃圾处理、固废专项排查力度不够。2022年对全县固废危废处理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且完成整改,2023年生态环境部通过卫星影像仍发现同心县域内有5处工业固废、2处建筑垃圾。

整改情况: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废物环境排查整治的通知》,完成县域范围内14家涉及固体及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3个,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大固废排查力度,完成“清废行动”2023年反馈的7处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未发现反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0.生态监管“隔空执法”现象突出。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有执法编制为15名,但实有5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反映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大多依赖“微信执法、电话执法”;20221-2月份有3名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次数为零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利用“希尔云学苑”环保教育平台、法治教育平台开展学习,9名执法人员均已完成学习任务。二是强化执法APP运用,严格按照执法要求使用“宁夏移动执法”APP执法终端,规范填写执法检查记录单,截至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2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三是规范现场环境执法,已要求2名执法人员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及检查,1人已于2023年初调离我局。同时,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制度,采取2人(均有执法证)一队的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执法。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还不足方面。

11.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有差距。尚未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2020年以来,没有按照《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突发环境演练”要求开展演练。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联合住建局和新区污水处理厂开展联合突发环境事件暨清水河实践“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演练。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2.生态环保应急物资储备不够充分。物资储备缺乏统筹安排,常备性物资未进行有效配置,如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防雾霾防粉尘防酸口罩、防化服等物资未进行储备。

整改情况:强化生态环保应急物资管理,盘点完成现有应急物资,建立物资清单,并规范放置。同时梳理短缺物资,建立应急物资购买清单,于725日召开专题局务会议研究采购生态环境应急物资事宜。现已储备过滤式防毒面具、重型全封闭化学防护服、防耐酸碱靴等应急物资100余件。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3.信访投诉化解力度不够。对信访投诉仅限解决眼前问题,后续跟踪不足,重复投诉的现象频繁发生。2021年有6个问题被重复投诉,其中同心县保发新型环保免烧砖厂噪音、污染被重复投诉6次,未能及时解决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环境信访事项回访制度,对办结的信访案件采取抽查的方式开展“回头看”,2024年共受理信访件22件,均按照信访件办理流程,第一时间出动人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目前均已完成办理。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方面。

1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仅2020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班子成员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独立部分进行报告。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形势。2024123日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制定方案、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流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独立的一项进行对照检查。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5.落实风险监测预警审核制度不到位。未结合《全县意识形态领域防止出现政治性风险监测预警审核制度》本系统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研判、摸排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2022年第四季度未召开分析研判会,2023年第三季度风险点管控台账和第四季度研判报告未上报,风险点内容过于简单,贴合实际工作不紧密。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风险监测预警审核制度。按照《全县意识形态领域防止出现政治性风险监测预警审核制度》文件要求,梳理意识形态风险管控台账,排查风险隐患4条,均已完成整改。并按照县委宣传部工作要求撰写完成一、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报告。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6.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网络宣传任务完成率低,未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单独一项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制定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推动工作落实。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方面。

17.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坚持严的基调认识不到位。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制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内容存在雷同现象,2021年度工作报告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作了详细分析,而同年度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却为空白。

整改情况: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工作职责,梳理完成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高质量撰写完成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并梳理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已完成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自查问题整改工作。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8.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压实,落实任务还有差距。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未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2023年“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方案未经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审定,近三年仅有主要负责人撰写“四述”报告。

整改情况: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方案》,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高质高效撰写完成2023年度“四述”报告,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9.廉政风险排查深度不够。2021-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班子成员均未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按照要求每半年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021年以来,分管领导没有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梳理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共梳理廉政风险点6条,均已完成整改。制定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并按照县委要求,围绕工作作风、生活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3次。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0.廉政警示教育做的不够。在廉政教育率先垂范方面做的不够。2022年原副局长张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他人财务2万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未依据此事例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警、举一反三做的还不够。

整改情况: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扎实开展2024年度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大家谈活动、通报本部门本领域典型案例,共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5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八个深刻领会’”撰写心得体会1次。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七)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查找流于形式方面。

21.局领导班子对全县开展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查找的问题笼统宽泛,仅涉及理论学习、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未能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职能职责深入查找问题。干部查找问题浮于表面,停在半空,没有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深入查找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建设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风整肃和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全面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完成干部职工问题清单及自查报告,并推动问题整改。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专责还不到位方面。

22.“贴身”监督不够,与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共同研判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不深入,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经常,2023 年参加局务会9次,均未对“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进行意见阐述和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已对接纪检组,由纪检组委派工作人员参加生态环境分局局务会议。局务会及支部委员会议议程经纪检组审核后,组织召开会议,邀请纪检组工作人员参会,并发表意见建议,面对重要事项,常请示、常汇报,全力配合派驻监督工作。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23.入账手续不规范。购买打印机、空调、灭火器等办公用品全部没有入库信息;报销单无会计、出纳、报销人员及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如20221-3月租车费报销单、购买灭火器报销单未签字。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打印机、空调、灭火器等办公用品入账手续、入库信息。严格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物资管理。按照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严格执行报销审核把关制度,规范预算资金、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做到缺项坚决不支付。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4.规范执行财政法规意识不强。非税性收入未做到应缴尽缴,2022年至今利息收入共计138156.41元,没有及时上交财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重新盘点近年利息收入,并将138156.41元上缴同心县财政局国库。二是由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作检查。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党建责任的压力传导不足方面。

25.主动谋划研究推进党建工作不到位。2021年以来,党建工作计划、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总结均未提交支部委员会进行研究,亦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2021年、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存在雷同,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主动谋划党建工作,持续强化党建引领,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局务会、干部例会等形式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印发《2024年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撰写完成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总结及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提交支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党支部书记于328日在党员大会上围绕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方面作出了深刻检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盘点梳理,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6.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决策机制不严格。在研究重大事项时,局长带头表态的情况时有发生;多个事项仅有研究记录而没有发表意见记录。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局务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充分调动与会人员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一)开展“三基三力”三年行动不够有力方面。

27.仅召开了“三基三力”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结合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功用力不足,制定的任务清单在围绕“四促”提升凝聚力方面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集中学习多运用实践少;对干部日常工作动态掌握不够经常,截至现场巡察结束时,班子成员均未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没有召开驻村干部交流会。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三基三力”任务清单,并推进工作。按照《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掌握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动态。并与驻村工作队常探讨、常交流,了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听取了驻村工作队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二)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谨方面。

28.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2021年以来,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内容部分雷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检视材料显示相关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但2021年度问题清单依然存在相同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工作要求,高质高效开展了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检视材料,并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9.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组织生活会照搬照抄现象较为突出,2021年以来,领导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有雷同现象。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与各股室、站、队负责同志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办公室对党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保障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开展质量。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学习,强化干部管理,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运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区市县党委关于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安排部署,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及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活动,确保党内生活严肃认真、规范有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本领,立足岗位强化服务效能,让党员干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集中整改结束后,我局将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继续强化领导班子模范带头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持续抓队伍建设,强化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推动工作作风极大改善,聚人心、促合力,有力推动党建、业务同进步、共提升,确保巡察整改成效。四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整改落实与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业务提升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建设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兵”作风整肃和能力提升年活动,全力推进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使整改成效体现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领域、全过程,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3-8637597,通讯地址:同心县双拥巷007号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邮政编码:751300,电子信箱:txxhbj@126.com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4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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